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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「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5月29日以運競(四)字第1150301370A號令修正發布,名稱修正為「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」

說明:
一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law.sports.gov.tw)下載。

二、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部競技運動司孫小姐,電話:(02)8771-1725。

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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