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公告本會第12屆理事長、理事、監事選舉候選人登記期間、地點及應備據之表件等事項。
依據:本會章程及辦理理事長、理事及監事選舉實施原則辦理。
公告事項:
- 申請登記期間之起止日期、時間及地點(含補正期間):
- 起止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1月19日起至1月25日。
- 時間: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。
- 地點: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2樓。
- 應備具之表件:
- 候選人參選登記表(如附件)。
- 填列運動選手理事者,應檢附現任或曾任國家代表隊選手證明。
- 登記參選團體會員理事,或具團體會員代表身分登記參選監事者,應檢附所代表之團體會員之推薦書。
- 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申請登記為候選人者,應繳驗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及委託書,國民身分證驗後當面發還。
Add a Comment